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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会
六大民间借贷风险→
2024-04-24 16:02
口头约定
现金交付
证据留存意识不足
见证担保混淆不清
日常生活中
常见
6
大民间借贷风险
一起了解
↓
风险一:“砍头息”
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被称做
“砍头息”
。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人民法院以
实际出借金额
认定本金并以此偿还利息。
“砍头息”不能计入本金
,起诉时予以隐瞒的,涉嫌虚假诉讼。
风险二:担保
借条上以“保证人”名义出现的,应承担保证责任,而非单纯见证人,在债务人无法还款时,
保证人应承担偿还责任
,若进入执行阶段无法清偿债务的,
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注意
,借条上“见证人”未表明身份,在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名较近处签名捺印,根据习惯易被认为共同借款人或共同担保人。
风险三:口头借贷
借贷形式简单随意
,发生纠纷,难以证明借贷事实。
现金交付难留痕
,如果借贷双方以现金方式交付大额款项,可能陷入关于款项来源及支付的举证困境。
风险四:银行转贷
银行转贷
银行转贷、职业放贷等,
借贷合同无效
。
民间借贷资金应为
自有闲散资金
,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获利较大的,还将构成高利转贷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风险五:借条、欠条、收条混淆不清
注意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
借条
是简化的借款合同,可以反映借贷关系;
欠条
只能证明欠款事实,形成原因可以是借贷、买卖、承揽等法律关系;
收条
是债权人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
风险六:债权诉讼时效
出借人应当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或者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后
三年内
向法院起诉维权。
如果出借人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或者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后,三年内未向法院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法官提醒
核实基本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贷合意
款项转账汇款,形成交付痕迹
合理约定利息,降低借贷风险
到期及时催要,注意诉讼时效
妥善设置担保,谨慎提供担保
谨防上当受骗,涉刑及时报警
恪守诚信底线,维护良好秩序
来源:
松阳县人民法院、浙江天平、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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