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近两亿,住别墅买奢侈品,法院上门执行

2023-06-28 10:58 博格法律人

在6月26日凌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动行动,逮捕了一名“老赖”应某某。

据披露,2014年至今,应某某已卷入三起借款纠纷,累计欠款接近2亿元(包括本金和利息)虽然法院多次判决要求他还款,但他选择了“失踪”面对巨额债务,他不仅没有还钱的意愿,反而过着奢华的生活,住着豪华的别墅,养着漂亮的女朋友。

被捕时,他正独自睡在成都的别墅里,执行人员在他家中发现大量奢侈品,包括爱马仕、迪奥、茅台等名牌物品。

目前,应某某已被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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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确实很可恨,但现在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度也越来越强了,《民事强制执行法》也即将实施,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执行措施吧。

法律依据

第五十六条【执行措施的种类】

执行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采取查封、划拨、变价、强制管理、强制交付、替代履行、限制消费、限制出境、拘传等执行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前款规定执行措施的,适用本节以及本法第二编至第四编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罚款、拘留】

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或者以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等方法逃避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

(三)隐藏、伪造、毁灭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四)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

(五)侮辱、威胁、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执行人员、执行参与人;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

(七)违反协助执行义务;

(八)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行为。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组织,可以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前两款规定处罚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提出对被罚款人、被拘留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六十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有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按照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确定不同的期限或者等级,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公开前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


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


第六十九条【信用惩戒的实施】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布。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或者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组织通报,供有关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限制消费、政府采购、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荣誉授信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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